2021年征集志愿:国家专项计划批征集志愿(第一轮)考生须知
日期:2021-07-19 13:04:52    浏览量:0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国家专项计划批文史类、理工农医类院校(专业)在我省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录取政策及办法不变。
  二、2021年国家专项计划批在我省实施区域为: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报考条件为:
  1.符合我省2021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截止7月19日12时,未被录取且符合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
  四、考生只能填报本次所公布的院校和专业,填报其它院校和专业无效。本次征集志愿文史类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理工农医类设7个院校平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国家专项计划批志愿无效。
  五、考生应在7月19日14—18时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填报志愿平台”,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如遗忘密码,须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进行密码重置。
  六、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七、考生要密切关注本批次再次征集志愿及其它批次征集志愿的具体时间,以及公布的重要招生信息。
  特别提醒:随着录取结果的陆续公布,各高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机开始诈骗活动。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考生成绩、志愿等信息透露给他人,不要相信所谓的通过内部指标、计划外、新生未报到等借口进行补录的谎言;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的权威发布渠道,查询了解招生有关政策,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有关录取信息,谨防混淆办学类型的其他入学通知书或虚假入学通知书的蒙骗。教育部规定,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均属违法行为,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学生,不能通过入学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省纪委、省监委“六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招生违规行为。





2.2021年-理工农医类-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
2.2021年-文史类-国家专项计划录取院校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