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温馨提示
日期:2020-01-10 15:26:41    浏览量:0

各位音乐类考生:  
  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0年1月11日开始,预祝考生们取得好成绩。为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现提示如下:  
  1.考试地点:2020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地点为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  
  笔试考场:1-20考场位于工程技术分院;21-40考场位于旅游分院;41-50考场位于商贸分院。 
  面试考场:商贸分院  
  到达考点的公交线路:130路、158路、160路、225路、238路;轻轨:3号线、4号线。  
  2.考试时间:笔试,2020年1月13日8:00—8:50,7:30考生开始进入考场。面试,2020年1月11-15日,面试考生集合时间11、12、14、15日上午为7:00-7:30,13日上午为9:00-9:30;下午为12:00-12:30,面试集合与考试地点均在商贸学院。具体考试时间段见考生本人《2020年吉林省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正面。  
  3.行程安排: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周边交通状况,根据考试科目时间要求,合理安排行程。随时关注天气情况,适度增减衣物。  
  4.考试要求:笔试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用2B铅笔,黑色中性笔,橡皮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楼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以考生进入考场大楼为准),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退场。面试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考试所需的钢琴伴奏(仅限32G以下2.0版本U盘和光盘MP3格式存储)、演奏器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楼候考,凡不按准考证上规定的集合时间入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违纪处理:考生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录音录像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发现携带、使用上述违禁物品者,或者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6.特殊申请:如考生因突发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而无法在规定时间段参加面试的,可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及相关治疗缴费凭证在该科面试考试结束前向考务组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请,考试全部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测。除此之外的缺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计为0分。笔试科目缺考不再提供考试机会,成绩计为0分。  
  7.提高防范意识:请考生不信谣、不传谣,坚持从正规渠道获取考试信息,以正确途径维护个人权益。切记不要轻信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群、QQ群、论坛、贴吧等在互联网上散布的失实误导性的信息,谨防各类考试骗局,防止上当受骗。  
  再次祝愿广大考生平安考试,一切顺利!  
  考务咨询电话:0431-84602381,考试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考风举报电话:0431-84605880,考试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