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基层群众评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工作作风的监督栏
日期:2019-10-14 14:18:53    浏览量:0

  为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干事创业、奋发进取、团结和谐的政治生态环境,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面向基层群众开展工作作风评议工作。以下是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职责,欢迎基层群众对我院工作作风进行监督和投诉。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教育考试及招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研究制定全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汇编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并协调组织实施;
  2.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学历考试,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部门承担的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
  3.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依法依规对考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4.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按国家要求研究制定标准化考点建设标准、流程和评估方案,开展教育考试和招生政策研究。
  监督和投诉电话:0431—84605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