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管理,确保2014年研究生考试平稳顺利
日期:2016-03-31 09:17:26    浏览量:0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教育、公安、工信、工商、卫生、食药监、环保、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已经全面开展工作,确保“平安研考”目标实现。作为研究生考试的组织管理部门,省招生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全程管理,确保考试平稳顺利。
做好报名审核。下发了报名工作文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同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报名现场确认工作。各报考点严格审查报名资格,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查验考生身份,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资格不符、不签订承诺书、出具虚假证明等考生不予确认,从第一关堵住涉嫌作弊行为。
全力确保考试安全。省招生办会同公安、保密部门对印刷厂和试题保密室进行了安全保密检查,全部符合要求。印刷厂安装了电子监控和无线信号屏蔽设备,对厂区内的监控和屏蔽做到了无死角;围墙安装了红外夜视探头,并直接连到当地110指挥中心;设置了执勤瞭望塔,由警务人员24小时值守;厂区外围当地公安人员巡逻警戒;入闱人员实行违禁物品检查,全程录像。各地招生办保密室、分题室和人员值守室全部安装电子监控,试题存放期间,各保密室公安、招生办每天4人,24小时值守,教育纪检和省招生办对所有保密室实行全时在线监控,保密室监控录像6小时回放一次,确保安全无缝连接。
强 化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审查和监管。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培训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不上岗;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违法案件教育,提高涉密人员政治觉 悟和业务水平,逐级逐人签订了《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切实加强对自命题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任何自命题教师不得组织、参与考研辅导或培训活 动,严防以各种形式为考生透露涉考信息。
试题外包装袋全部塑封;试题全部由公安部门用安装GPS定位的车辆武装押运,运送过程不停留,人、题、车不分离。考试期间的试题(卷)领取、分发、回收等环节严格执行教育部下发的《实施程序》,领取、运送2人同行,走“封闭式”专用通道,交接2人以上签字确认。
从严整肃考风考纪。在 配合公安、工商打击售卖作弊器材的基础上,实施严格的入场检查。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制定了《吉林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入 场检查办法》,考生进入考场时分校门、教学楼内、考场进行三次安全检查。在考点大门入口处,由公安保卫、考点工作人员先行提示不要携带禁带物品和与考试无 关物品,然后对考生《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行查验,合格者允许进入考点;在教学楼内,通过设置若干检查通道,利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仪和金属 探测仪(安检门)进行身份确认和禁带物品检查;在考场,监考人员在视频监控下,使用金属探测仪再次进行检查,同时对考生《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 证》、《考场考生信息核对表》、考生本人进行“四对照”,严格防范将作弊器材带入考场。
考生禁带物品: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 以及手表、答题用笔、格尺、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参加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的考生允许携带科学计算器,其它科目考试携带特殊文具按准考证要求为准。
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内。统一为考生配备文具和石英钟。考试期间,关闭考点内无线通讯网络(WIFI),启动手机屏蔽仪和无线信号监测、干扰、压制设备,实现所有考点、考场作弊信号监测、干扰、压制全覆盖。
净化考试环境。12月 初,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全省教育考试辅导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召开了高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会议,部署清理整顿工作。对 不符合规定或以“考研辅导”为名从事和参与泄密、传播涉考有害信息的辅导培训机构坚决取缔。对擅自举办考研辅导班、为考研辅导班提供举办场所和设施的学校 进行严肃处理。教育、招生部门派出明察暗访小组,深入各考点、高校、电子器材市场、培训机构等地方收集涉考有害信息;各高校组成工作组,及时收集、清理校 园及周边涉考有害信息;教育、公安、网络办、通信等部门联合监控网上涉考有害信息,为公安部门全面打击考试作弊提供有效信息。
强化监督检查。省 教育厅成立了研考工作督查组,由教育厅领导带队,从12月20日开始,对各地研考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考试期间,每个考点省派巡视员由2人增加至3人,进一 步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向社会了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考试结束后,将进行录像回放审查,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 替考等严重违规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属于高校在校学生的,将给予开除学籍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