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10期(总第115期)省教育厅与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签订考试工作承诺书
日期:2013-05-03 10:23:10    浏览量:0

省教育厅与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签订考试工作承诺书
 
近日,省教育厅与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和各普通高校,分别签订了《吉林省201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承诺书》和《吉林省2013年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承诺书》。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就做好2013年国家教育考试工作做出承诺:负责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各项工作,确保考风考纪和安全保密方面不发生任何事故;严格审查应届考生学籍、考籍,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考试移民和考生报考身份、资格造假以及在校生报考、替考等违规行为;做好本地区各考区考点、考场的选定工作,加快推进本地区标准化考点三期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本地区标准化考点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组织、指导所属各考区主考、副主考、巡视员、监考教师以及考务、保密、后勤、医疗、保卫等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会同当地电力和广电部门,认真做好外语听力考试前的设备维修和检测工作;成立外语听力鉴定专家组,制定应急预案,妥善解决外语听力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外语听力考试过程平稳顺利;存放试题保密室要经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工作制度;配合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门,全力打击销售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以考生为本”,积极协调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食、宿、行和考试工作方面为考务人员、监考教师、考生等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确保考试人员安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国家教育考试宣传工作;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处理考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考试期间如发生重大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
各普通高校做出承诺:全面负责校内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周密部署、严密组织本校承担的研究生考试(复试),本科招生考试中保送生、自主招生和体育、艺术专业的学校考试(加试),专科(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本校考点、考场的选定工作,做好考场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屏蔽仪、探测器等考场监测、检查设备的检测和维护;严厉打击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作弊和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等招生考试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学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本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专业加试辅导、考研辅导等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坚决制止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内以张贴简章、广告等方式进行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精心组织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方位、多渠道地为考生提供政策咨询、考试录取信息、工作进展及工作流程查询等热情周到的服务,做好招生考试及录取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切实做好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应急预案;公开信访举报和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及时处理考生、家长和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国家教育考试命题、阅卷工作;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省教育厅,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