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吉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全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日期:2013-04-26 11:03:27    浏览量:0


 
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省内各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
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切实增强考生遵纪守法、诚信考试意识,提升考试工作人员遵章执纪、严格自律能力,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环境,维护高考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实现“平安高考”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诚实守信教育、考风考纪和考试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考生、高校学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使广大考生能够切实提高诚信意识,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积极抵制作弊行为;使考生家长正确认识严厉整治考风考纪的形势,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使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和教职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参与替考、不参与舞弊等违纪行为;使教师和考试工作人员以身作则,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在社会上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参加人员及时间
1、活动范围:各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     
    2、参加人员:各高中学校学生、教师、考试工作人员和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教职工
    3、活动时间2013年5月5日—2013年6月10日。
(二)组织实施
“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由各高中学校和普通高校具体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检查指导。
(三)活动内容
1.学习诚信考试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提升对诚信考试重要意义的认识。
2.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要求,提升遵纪守法意识。
3.大力宣传整治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措施和案例,提升对作弊行为的震慑力。
4.及时清理校园内外涉及高考的非法小广告和有害信息,全面净化校园诚信考试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高中学校、普通高校主要领导对开展高考诚信教育活动负总责。要把做好高考诚信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教育内容纳入议事日程,站在促进教育公平、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高度,扎实有效的开展教育活动。对活动开展走过场、培训不到位,导致考生、高校学生、有关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舞弊行为的学校,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丰富教育内容,做到所有考生、教师、考试工作人员和高校在校学生、教职工诚信教育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高校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的监管,严防参与高考舞弊行动。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平台,高中学校也可通过专题辅导、专家讲座、班会交流、个别谈心、组织学生参观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召开家长会、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高等学校可通过各种党团活动和学生活动,加强高考考生、考生家长、教师、考试工作人员和在校学生、教职工的诚信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使他们在思想上产生触动,在行为上形成约束,努力营造诚信考试、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诚信考试教育是一项系统、经常性的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诚信考试教育逐步向高中阶段乃至初中阶段延伸,要积极探索诚信考试教育由对考生的教育为主向考生家长和全社会延伸,形成全社会共倡诚信的良好风尚;要积极构建学生信用机制和评价体系,从制度上形成约束机制,从而不断强化其诚信意识,促进学生诚信观念和诚信行为的养成,培养良好的诚信品质。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